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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介绍
仁怀市爽净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业务涵盖人力资源开发、人才储备管理、劳务派遣、劳务外包、装卸搬运、环境服务、道路运输等多个版块的服务工作。先后荣获“全国就业先进企业”“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门店营销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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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年龄:24岁周岁至35周岁,女性(198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0日之间);
(六)净身高165cm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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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月薪6000元+年终绩效,缴纳五险一金;
(二)工作地点:仁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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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初试、复试、资格复审和体检、公示和聘用等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9:00至5月30日17:00
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者,微信搜索“仁才汇”后在“项目中心”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应聘者登录“仁才汇”后,按要求完整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1.应聘者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应聘岗位条件和要求。若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应聘者须在报名时上传身份证照片、相应的证书和加盖印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毕业证扫描件时需将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PDF格式,须在有效期内的)同步上传。持港澳台或海外院校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备注:应聘者请将“身份证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合并成1个PDF文件上传;其他材料、证书等合并成1个PDF文件上传。
3.应聘者在“仁才汇”上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后视为完成报名程序。因应聘者填报失误、上传图片资料不清晰、填报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招聘方依据招聘条件并结合应聘者履历情况,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12:00至5月30日22:00。
1.资格初审期间,应聘者应随时关注报名审核情况,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及相关资料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2.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后续招聘环节招聘方将依据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时所留联系电话进行联系和通知,请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初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整体评分低于80分的应聘者不予进行复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未入围复试环节的人员将不再通知。
(四)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员。
1.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报名信息真实性、有无吸毒史、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事项,复审时存在有上述行为的不予录用。不配合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体检参照《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前参检人员需提交《体检申请书》,血检以当次采集样本检验结果为准,尿检采集样本检测结果异常的,以国家公安机关指定检测机构复检结果为准,其他项目体检以现场结果为准。参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当场要求复查一次,体检结束后一律不安排复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资格复审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爽净集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贵州爽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招聘方通知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方通知入职之日起3日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或不具备办理聘用手续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执行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参加招聘方组织的岗前培训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递补原则
本次招聘任一环节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招聘(如递补,按确定入围人员排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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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报名资料即视为知悉本公告及附件所述流程和规则。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程,招聘期间及聘用后如发现应聘者存在伪造学历或其他骗取考试、聘用资格行为的,招聘方有权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且该应聘者今后不得参加招聘方及其他关联单位组织的任何招聘。
(三)应聘者如进入资格复审、体检程序或经公示聘用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机会的,3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方及其他关联单位组织的任何招聘活动。
(四)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如所聘用人员出现流失的,招聘方可在符合条件的原应聘人员名册内,根据本公告规则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应聘者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手机短信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负责。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或查看非正规渠道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失误,由应聘者负责。
(六)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及公示在 “贵州爽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查看非正规渠道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失误,由应聘者负责。
(七)本公告由招聘方负责解释。招聘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本次招聘计划。
(八)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
0851-22290922
19185192789
工作日咨询时间:
8:30-12:00、14:00-17:30